接下来为大家讲解充电桩建设相关政策,以及充电桩建设规定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略信息一览:
新能源充电站用地政策规定
亲,为您查询到新能源充电站用地政策规定是明确充换电设施土地用途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充换电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充换电设施用地包括建设充电站、电池配送站等设施所占土地。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场所应该安全、便利并易于管理; 充电桩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充电站设施应该获得相应的建设和用地许可证,符合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 环境影响评估已经通过,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法律分析: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今年将指导各地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时间、空间、结构分布上进行科学合理、适度有序的安排,鼓励和支持各地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充电设施。
充电桩补贴政策2021
1、法律分析: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的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而新能源汽车使用公用充电桩进行充电,给予充电服务费用0.4元/千瓦时补贴。
2、.对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25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对在主要街道路边、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单独报装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上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按照20万元/座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市、县各承担50%)。
3、按充电功率给予建设补贴 广东省充电设施补贴标准为:2021-2023年,珠三角地区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各地市高速公路快充站内充电桩参照珠三角地区补贴标准执行,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
4、“一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基本补贴,“二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星级补贴。补贴电量不超过补贴电量上限标准。2021年及以后补贴标准,根据充电设施整体运营效率等因素2年一定;具体由市级平台提出测算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后执行。
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1年,基本建成适度提前,车桩相伴,智能高效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500万辆以上电动车充电需求。未来可能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补贴比例预计最高可达40%,充电站建设补贴预计最高可达300万元。
6、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此次政策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重点在于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
关于充电桩建设相关政策,以及充电桩建设规定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